网上“代办离婚”不靠谱
网上“代办离婚”不靠谱
(资料图)
有网友近期打开短视频平台时发现,各种法律营销号铺天盖地,这些打着法律咨询服务旗号的短视频账号赫然写着“网上代办离婚,不用见面,七天一次性判离”“垫钱打官司,不赢不收费”等忽悠人的标题。那么网上“代办离婚”靠谱吗?
打着代办旗号高额收费
法院网上立案本是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然而在一些平台上,一些咨询机构在招揽代办网上立案业务时却公然收取高额费用。这些所谓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利用当事人解决纠纷心切,或者不擅操作手机、电脑的弱点,打着《民法典》判决离婚新规定、不见面、无冷静期的诱人幌子,收取高额代立案费,并且谎称是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急于结束婚姻的刘女士在网上看到,现在离婚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开庭审理,于是委托了某法律咨询营销号在网上立案。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多次听到刘女士抱怨:没想到离一次婚立案竟然花费了近5000元。听到此时,法官一头雾水,这笔不菲的立案费从何而来?通过交谈法官得知,原来刘女士网上找人代办互联网立案花费4900元。为了以后不再让当事人花冤枉钱,法官耐心细致地将网上立案的正规渠道及程序告诉了刘女士,并表示网上立案并不会产生额外的高额费用。刘女士听后才了解了真相,但交给某法律咨询营销号的高额代办费用已无法追回。
“雇人”离婚将受司法惩戒
王宝和李贝结婚多年膝下无子,再加上二人感情日渐冷淡,一直想要离婚的王宝在某营销号的“指导”下动起了歪脑筋。他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并让自己的一名女性同事冒名顶替李贝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李贝依法送达法律文书一直未能成功。书记员按照起诉书上的电话联系也无人接听。后经沟通,王宝又向法院提供了李贝的“另一个联系电话”。书记员与该电话取得联系后,该女子明确承认自己就是“李贝”,并表示自己知晓了开庭时间与地点。随后,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她,询问其调解意见与其他情况,均被“李贝”以具体意见开庭时再说回绝。开庭当日,“李贝”迟迟未到,书记员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失联”。
因李贝未到庭,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安排书记员到其工作单位实地寻找。但沟通过程中,书记员发现李贝对离婚毫不知情。随后,书记员向其确认手机号码,李贝表示自己只有一个号码,王宝第二次提供的并不是她的手机号码。书记员察觉事有蹊跷,当场拨打了“李贝”的手机号,但对方接听后以信号不好为由将电话挂断。书记员又打电话询问王宝第二次提供的手机号究竟是谁的,他先是拒不承认,在多次警示下,王宝承认该号码由自己的同事张可使用。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最终,法院对王宝提供虚假信息、串通他人冒充被告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了处罚,决定对王宝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现场送达了决定书。
代办离婚业务须有执业资格
在短视频平台内,打着唬人噱头代办网上离婚的大多是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此类公司不需要通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主要从事前段性的法律纠纷宣传、接洽业务,真正有了案件,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推荐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从中收取营利费用。
依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服务公司不得开展律师类业务。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而网上接单代办离婚的工作人员往往也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更没有执业资格签订委托诉讼代理协议。按照规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秦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