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科技 > 正文

警惕!招聘变培训,毕业生求职不成反背近2万贷款_世界球精选

2023-05-30 08:24:30 环球网财经

稿源:工人日报

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关于培训贷的投诉层出不穷。不少求职者陷入这一圈套,不但没能找到工作,还要按时还贷,苦不堪言。对此,专业人士提醒,应聘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求职过程中如遇需要培训并办理贷款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


(资料图片)

毕业近一年,张浩宇不仅没找到工作,还背上了贷款,每月还贷1200元,至今尚未还清。

“一开始,这家企业邀请我去面试,面完说我没有工作经验,要对我进行培训。结果,不仅工作没着落,我还被忽悠办了培训贷。”近日,张浩宇向《工人日报》记者讲述了他遭遇培训贷的经历。

记者调查发现,身陷培训贷骗局的求职者远不止张浩宇一人。一些机构以“包就业”“拿高薪”“找不到工作就退费”为噱头,诱导求职者向贷款机构借贷,用于参加岗前培训。不少求职者因急于找到工作而落入这一陷阱。

名为招聘,实际诱导求职者借贷

2022年7月,从江西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张浩宇计划到重庆找工作。当月底,他接到重庆某软件公司邀请面试的电话,“我并没有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但想着还没找到工作,就去看了看。”

面试过程中,该公司招聘人员表示,张浩宇工作经验不足,需要先接受培训,才能为他推荐工作,并且承诺培训之后包就业。在招聘人员的劝说下,张浩宇与该公司签订了《实训协议》,接受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并通过某分期借款平台贷款1.98万元,用于支付培训费。

记者在这份《实训协议》上看到,该公司声称是从事软件测试领域的专业技术公司,拥有雄厚的专家技术团队、广泛的企业就业资源,专注于为企业提供软件测试咨询与培训,并提供定制化软件测试人才培养。培训内容为软件测试方向的技能提升,以及表达、沟通、面试等能力培养。

培训过程中,张浩宇发现该公司的培训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不仅没有实操培训,授课内容在网上也都可以查到。“所谓的推荐工作,只是转发网上的招聘信息。甚至教学员虚假填写未参与的工作项目和工作经历来提高简历质量,从而骗取面试机会。”

记者了解到,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需要取得办学资质。而张浩宇咨询相关部门后了解到,该公司并未取得相应的办学资质。他意识到,该公司名为招聘,实际干的却是培训并诱导求职者借贷的“生意”。

包就业拿高薪,都是套路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检索发现,不少求职者投诉该软件公司,反映其以招聘的名义邀请面试后,诱骗求职者办理培训贷。

记者注意到,《实训协议》中规定,该公司为完成培训并符合毕业标准的学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在学员成为合格毕业学员的80个工作日后,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导致学员未能就业的,退还50%的学费;在学员成为合格毕业学员的120个工作日后,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导致学员未能就业的,再退还剩余50%的学费。

距离培训结束已有大半年时间,张浩宇仍未找到工作,但该公司拒绝退还培训费用。他又联系借贷平台要求退款,该平台表示要找培训公司退款。目前,张浩宇每个月还贷1200元,要还到今年7月。

记者采访了解到,求职不成反被培训贷缠身的人还有不少。2022年5月,求职者夏晨飞在南京一家机构培训了3个月。该机构声称培训后包高薪就业,3个月未就业的,退全额学费。于是,夏晨飞便从机构处分期贷了1.8万元学费。令他没想到的是,培训内容很“水”,对找工作帮助不大。夏晨飞联系机构要求退款,被机构拒绝。

此外,长沙、西安、武汉等地媒体也曾报道当地企业出现“招聘变培训”的骗局。

综合多位求职者的投诉信息,记者梳理了这类培训贷的套路:以求职者工作经验不足为由,向其推荐包就业的岗前培训,并要求求职者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上万元,用来支付培训费用。而培训结束后,这些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工作与承诺相差甚远,导致求职者既没有实现就业,又陷入借贷的“圈套”。

建议多部门协作加强监管

有心理分析师指出,“招转培”套路是一场利用求职者弱势心理的骗局。招聘者会用“岗前培训能帮你快速上手”“更好的职业前景”等话术,让求职者感觉面试单位的出发点和解决方案是从帮助他的角度考虑,照做后会有高收益,进而逐渐卸下防备,陷入培训费与未来高工资待遇及机会相对比的心理博弈中,逐渐失去理智,最终掉入这场心理陷阱。

那么,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求职者可以要求退款吗?

对此,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友律师表示,如果企业用欺骗手段与求职者签订合同,合同本身具有欺诈性质,求职者可在知晓受欺诈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依法撤销培训合同。培训合同被依法撤销后,求职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

“而针对贷款问题,由于求职者大多用真实身份贷款,且被培训机构要求签订《学费分期知情同意书》,可以说是正常的借款合同,要想撤销这一合同有难度。”张志友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应聘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求职过程中,如遇需要培训并办理培训贷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并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在刘俊海看来,培训贷陷阱持续存在,暴露出监督管理还有漏洞。他建议打造多部门协同执法的监管机制,对开展培训贷的机构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净化网络招聘的市场环境。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