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收重组问询函,公司正面临股民索赔_环球微头条
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18日,深交所向广州浪奇发出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6号。问询函指出,6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以持有的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份与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所持有的新仕诚60%的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作价6.14亿元,拟置出资产作价7.17亿元,并由轻工集团以自有现金向广州浪奇支付置换资产差价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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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指出,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8.50%。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2年末备考的资产负债率为68.27%,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因新仕诚“承租运营”模式会造成其财务报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其他一些科目变动,总负债增加。同时,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2年备考营业收入由24.88亿元降至16.68亿元、年末净资产由9.68亿元降至7.42亿元。
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资产负债率上升、收入和净资产下降等情况详细说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广州浪奇进一步补充披露新仕诚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新仕诚的出租物业与轻工集团旗下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类似业务之间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如何避免利益冲突等。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浪奇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5月31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174、2177、2188-2190、2205等。
根据相关材料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31起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广州浪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晓某等31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929.49万元;驳回原告陈晓某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州浪奇称,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投资者索赔损失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高度重视相关涉诉事项,将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并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天眼查显示,广州浪奇成立于1978年,注册资本为18.35亿元,公司业务提供高质素的日化产品和食品等快速消费品及服务。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6.32亿元,同比减少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