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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稿”研究者:朋友戏称我是“学术纪检委员”,不担心工作得罪人

2023-08-28 08:44:47 凤凰网


(资料图片)

徐少雄

本报见习记者 孟凌霄

黄冈师范学院助教徐少雄,曾因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而备受关注。

目前,他在香港理工大学做博士后,从事撤稿研究工作。喧嚣过后,他希望人们更多关注于他的撤稿研究本身,他也很愿意分享对于撤稿现象的观点。

在他看来,相比国际期刊的撤稿量,中文学术期刊的撤稿量可谓微乎其微,说明中文学术期刊还没有真正“拥抱”在国际上日渐普及的学术撤稿机制。他估计,一旦严格追查,“国内学术期刊应出现海量撤稿”。

而对于近期相关部门组织的论文倒查5年行动,他的观点很明确:学术打假不应该设时限。

《中国科学报》:请介绍你的撤稿研究。

徐少雄:我的研究聚焦SCIE/SSCI/A&HCI期刊的撤稿现象。我的博士研究原创课题是“撤稿污名化理论”,旨在推进撤稿研究的理论深度、加强学界对撤稿通知语言重要性的认识。

我主要以撤稿通知为数据来源展开进一步研究,采取实证定量的研究方法,涉及大规模数据的采集、编码与分析工作,且大部分工作必须人工进行,十分耗时费力。比如,我的博士研究课题采集了近1.6万篇撤稿相关文献,对其中7650篇撤稿通知进行文本分析及系统化编码,累计提取数据条目近百万。

2018年初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至今,我已累计发表研究论文10篇。其中,SCIE/SSCI/A&HCI一区2篇、二区4篇、三区1篇、ESCI 1篇、书章2篇。此外,还发表学术评论文章2篇。

《中国科学报》:这是一项得罪人的研究吗?

徐少雄:不少朋友戏称我是“学术纪检委员”,好心提醒我不要做得罪人的事。显然,这是对我的误解。实话说,我毫不担心自己的研究工作得罪人。

首先,我所有的研究原始数据均源于撤稿通知,都是现存且可公开获取的。其次,我的研究并不导致任何文章被撤稿、任何机构与个人被处罚。最后,我的已有研究没有聚焦于任何单一国家、区域、机构与个人。

事实上,不止一次有人向我举报学术不端指控,请我分析论断。我只向他们推荐相关资源平台,建议他们向相关学术诚信监管部门举报。

我认为自己的研究有助于学界更客观、全面地认识撤稿现象。比如,我的一项研究分析了6800余篇撤稿通知,发现了17种撤稿原因,并将这些撤稿原因按严重程度分为公然不端、不当行为、可疑举动、无心之过四大类,为区别化防范与惩处学术不端提供了依据,帮助大家避免盲目污名化撤稿行为。

《中国科学报》:国内外的撤稿、学术不端研究有何不同?

徐少雄:我没有数据,但个人感觉,活跃在国际学术平台上的撤稿研究国际学者,远多于国内学者。但是,我很欣喜地注意到,有些中国学者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了有关撤稿的重要研究。

遗憾的是,我还没有在国际英语学术期刊上发现研究中文学术期刊撤稿现象的论文。实际上,相比国际期刊的撤稿量,中文学术期刊的撤稿量可谓微乎其微,说明中文学术期刊还没有真正“拥抱”国际上正日渐普及的学术撤稿机制。然而,中国学者发表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上的大量文章遭撤稿。撤稿机制普及程度的中外反差现象值得深思与研究。

《中国科学报》:中国学界应该如何应对撤稿,以及遏制导致撤稿的学术不端?

徐少雄:政府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多部门相继发布了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然而,学术不端现状依然严峻。自2003年至2017年,中国科协每5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学术不端现象较为严重。据此推测,国内学术期刊应出现海量撤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政府必须坚定政策落实的决心。

《中国科学报》:近期相关部门组织的论文倒查5年行动,有人称其为“运动式”打击学术不端,你怎么看?

徐少雄:看到论文倒查的消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是5年?作为利益相关方的一员,我很好奇,决策部门设置5年时限的依据与目的何在。如果非要设一个时限,我建议倒查至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时。依据是,中国经济拥抱世界,科技也要跟上。1923年在荷兰的一本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于2003年遭撤稿,从发表到撤稿相隔80年。

我认为,设置倒查时限有两个后果。一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如同杀菌消毒不彻底,容易死灰复燃。二是一些人幸免,一些人遭罚,有失公平,不利于真正改善学术生态。总之,关于倒查时限,我的观点很明确——学术打假不应该设时限。

另外,如果这次真是“运动式”学术打假,我担心走过场,抓了苍蝇逃了老虎。为避免出现这种局面,必须保证倒查程序透明、结果公开,让冠以学术之名的一切事物摆在阳光下接受事实、科学与时间的检验。